揭泉州“海陆空”放生现状:曾有人放鳄鱼入晋江
2015-06-19 09:47:15 来源:东南早报 作者:林福龙
律师声音
除误捕的野生动物 放生需报批
“严格意义上来讲,市民的放生活动应该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早报律师团张传江律师表示,依照现有的法律条例,如果是误捕的野生动物应该马上放生;如果是自家豢养或是外地引进的动物,要经过林业部门、农业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批才可进行。
张传江认为,放生行为需要引起广大市民朋友的高度重视。放生的物种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破坏当地的物种平衡。更严重的可能会引起疾病传播,对当地人民也造成伤害。“放生行为有必要进行约束,若是引发严重后果,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伊宁倩】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相关新闻
- 回顾台湾动物“越狱史”:通通失败收场(图)(2015-06-17 10:13:20)
- 闽江放生巴西龟 专家呼吁:莫让巴西龟危害生态(2015-06-16 07:52:19)
- 《三打白骨精》主创亮相 冯绍峰称给郭富城擦屁股(2015-06-14 11:00:20)
- 晋江发现5斤多重娃娃鱼 部门:或为人为放生(图)(2015-06-10 10:03:28)
- 哈佛鳄鱼合唱团将来榕办音乐会,将唱出美国歌曲(2015-06-10 09:55:20)
- 公交线路(2015-06-10 08:26:50)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 口腔
福网视听
焦点关注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