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下达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
万亿元债券缓解地方偿债压力
2015-06-11 14:52:46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李丽辉 许志峰
银行购买置换债券并非行政摊派,是否“吃亏”不能只看利率
根据相关规定,置换债券可以采取公开发行和定向承销两种发行方式,从目前来看,第一批1万亿元置换债券发行进展顺利。
社会上有观点认为,采取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置换债券,似乎有“行政摊派”的意味;银行购买置换债券,等于是将高利率的贷款置换为低利率债券,明显是“吃了亏”。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认为,采取定向承销方式并非行政摊派。地方财政部门与特定债权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债券发行利率等要素进行协商。协商过程中,商业银行等债权人可充分反映自身意愿,各债权人的意见将直接影响债券发行的利率区间。
“银行购买置换债券是否‘吃亏’,不能只是简单地对利率进行比较,还应该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乔宝云表示,地方政府债券由省级政府纳入预算、统筹偿还,其信用明显高于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特别是低层级融资平台公司的贷款。现在以“银边债券”置换贷款,银行的经营风险明显降低。
从税收方面看,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银行贷款对应的利润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从资本占用看,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的风险权重是100%,而地方政府债券的风险权重是20%,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可以大幅节约银行资本占用。而且,债券是标准化的资产,在市场上易于交易、流通,还可用于质押等,有利于盘活银行信贷资产,增加银行可贷资金。
“把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银行购买置换债券在收益上差距不大,金融风险却大大降低,不存在‘吃亏’的问题。”乔宝云表示。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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