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前横南路道路工程建设
2015-05-12 14:04:02 来源:东南快报
东南快报讯(记者 黄弘妍)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福州市拟征收仓山区盖山镇江边村总计0.1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前横南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道路用地。补偿安置对象为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拟征收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8万元/亩补偿,安置途径采用货币方式;建设用地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房屋征收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由房产管理部门按照《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制定补偿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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