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行政诉讼五大新举措:民众状告政府将异地审理
2015-04-30 08:34:22 作者:陈捷 来源:海峡导报
三问立案登记
1问:立案登记,就不需要审查吗?
法官:不是。立案登记并不意味着无需经过任何审查,当事人的起诉、自诉即可立案受理,只有那些法院依职权审查后认为属于法院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才可以通过登记成为法院的案件。
2问:所有案件,都能登记立案吗?
法官:对违法起诉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以及其他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所诉事项,不在登记范围之内。
3问:针对恶意诉讼,法院如何处理?
法官:对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冒充他人提起诉讼,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分割他人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法院一经发现,都将驳回其请求,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法宣 文/图)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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