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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疑精神病频频高空抛物 没监护人签字能去哪

2015-04-21 09:25:14  作者:陈青松  来源:海峡都市报
  

  校方证实,她作为高级人才引进

  昨天下午,阿霞所在单位的校方表示,阿霞这学期已没有安排课程,他们上周就知道了阿霞的病情,并积极协调她治疗,“阿霞是作为高级人才引进来我们学校的,我们也很重视她的病情”。

  阿霞的同事说,此前任教期间,她为人和善,是一名很有才学和内涵的老师。发病后,听说她笃信佛教,还有研习佛教的老师专门登门与她交流过,试图开导她。

  多部门联手,想寻条解决之道

  昨天下午,芗城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邱晓辉称,已协调了阿霞所在的高校、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福康医院等单位,并试图联系阿霞的亲属到漳,但情况不理想,“她父母年事已高,还不方便联系,她儿子在美国,也没联系上”。而阿霞的弟弟及前夫,都联系上了,还没有回应是否来漳。

  目前,社区卫生部门已出具一份诊断报告,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也上报新桥街道办,准备尽快将阿霞送到福康医院诊治,“她已经威胁到了公共安全,很危险,现在我们正在协商,看是由其单位,还是派出所出面,将她送医。”

  □律师说法

  如确诊为精神病人,其所在单位或住所地可垫付治疗费,再起诉索赔

  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文都称,根据民法通则,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同意的,可以担任监护人。“没有以上监护人的,应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吴文都表示,如果阿霞被确诊为精神病人,对于精神病人法律上的监护人无法行使法律责任的情况,治疗费用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垫付,事后通过起诉其法律上的监护人,索要赔偿。

  (海都记者 陈青松 白志强 文/图)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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