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世纪星城小区地下停车场 没产权就想卖车位
2015-04-17 10:52:47 作者:许奕梅 来源:东南早报
房地产公司为销售停车位所做的广告
还没办产权证 不可先出售车位
“如果开发商拥有地下车位的产权就有权出售,如果没有就不行。”早报法律顾问团葛宁律师介绍,如果开发商已经办理了地下车位的产权证,便有处分权,反之开发商无权决定将其出售或出租。而且地下车位要先获得预售许可证,表明其可售后,才可以办理产权证。
另一方面,没有产权的停车位应当属于业主共有,属于公摊部分,开发商无权出售。
记者从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了解到,世纪星城目前还未办理房产证。
惠安县规划建设局房管股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售卖小区摩托车位的情况在泉州、厦门等地的一些小区也有,每月交30元是另外的物业管理费用。但按规定,开发商还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是不能先出售地下车位的。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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