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醉驾涉危险驾驶罪 乘员暴力抗法被拘七日
2015-03-12 11:29:42 作者:王亚男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漳州3月12日讯(通讯员 吴渊杰 林志祥 记者 王亚男)日前,福建省龙海市公安局迅速有力处置一起醉驾、妨碍公务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对涉嫌故意妨碍公务的男子李某勇处予治安拘留七天,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男子林某能采取刑事拘留,除依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外,还对其处予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处罚。
3月8日晚上,福建省龙海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按照上级部署,在市区人民东路公交车站路口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当晚7时35分,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载着另两名男子自锦江道向市区方向驶来。驾驶员见前方有民警检查,迅速将摩托车驶入非机动车道,试图逃避检查,但被设卡的执勤民警果断拦停。眼看形势不妙,驾驶员丢下摩托车转身逃窜,没跑几步便被其他执勤民警控制并带回执勤岗亭。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吹气酒精测试,结果发现其酒精浓度达到10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状态,涉嫌危险驾驶刑事犯罪。
经民警现场查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男子林某能,现年31岁,龙海市紫泥镇人。在民警控制嫌疑人林某能后,准备暂扣当事摩托车时,同车两名男子与民警发生激烈争执拉扯,造成多名警员不同程度受伤,但现场民警随即控制住事态。19时50分,在民警准备将犯罪嫌疑人林某能带往医院抽取血样,做进一步检验时,一名同车男子突然冲进岗亭,用左手肘部猛击一民警腹部,致使其右腹部受伤。行凶男子随即被民警控制,并扭送到石码派出所。
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这名涉嫌故意妨碍公务的违法男子名叫李某勇,现年23岁,龙海市紫泥镇溪州村人。龙海警方随即对其妨碍公务违法进行立案,依法对其做出治安拘留七天的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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