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情形下警方承担违法车辆拖车费 应出具票据
2015-03-12 08:22:56 来源:东南快报
当事人承担拖车费有两种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执法机关可以将车辆拖移至执法机关指定地点或者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拖移车辆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车辆因故障无法行驶而占用道路,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当事人无法自行移走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无法行驶而占用道路,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当事人无法自行移走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且执法机关不需要因收集证据而扣留事故车辆的。
解读
省公安厅有关人士表示,执法机关承担的拖移车辆费用是指执法机关将被扣留车辆从违法行为地、交通事故发生地移至执法机关指定地点所产生的费用。事故车辆的施救费、事故现场的清障费由当事人承担。而当事人承担的拖移车辆费用是指执法机关将车辆从故障地点、交通事故发生地移至执法机关指定地点或者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所产生的费用。
据介绍,执法机关委托拖移车辆的组织、机构,应当有法定资质。拖移车辆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的,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拖车费用。收取拖移车辆费用的执法机关或者其委托的其他组织、机构应向当事人出具法定票据。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移车辆造成损坏的,执法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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