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回报引154名老人投354万 8名涉案被告人被判刑
2015-03-12 07:42:57 作者:陈鸿星 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新闻网3月12讯 来自黑龙江的石某某以建老年公寓需要资金为由,以高额回报吸引了福州154名离退休老人投入354万多元钱。日前,福州市中院终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石某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只有初中文化的石某某在黑龙江延寿县成立中爱爱心老年公寓开发有限公司,自任董事长。2013年,该公司在台江区成立分公司,石某某伙同被告人包某某、张某某、张某等7人租用台江区金源广场的两间房间当办公室。在没有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他们雇佣组织业务员,针对老年退休人员群体,采取发放宣传单、业务员电话随机推销等手段,以兴建老年公寓缺乏资金为由,以每月固定返还2%利息为诱饵非法集资。
2013年2月至4月间,这伙人累计向154名老人非法吸收存款354万多元。
福州市中院经终审审理认为,延寿县中爱爱心老年公寓开发有限公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变相向154名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354万多元,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石某某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领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包某某等其他7名被告人均系直接责任人员,均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延寿县中爱爱心老年公寓开发有限公司作案时间较短,被告人石某某一人退出大部分赃款,积极缴纳罚金,尽力挽回损失,确有悔罪表现,所在社区愿意提供监管,其余几名被告人案发后能积极退清赃款以挽回被害人损失,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均可对上述人员适用缓刑。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责任编辑:林少斌】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相关新闻
- 长泰公布两起非法集资诈骗案例 发财心切易受骗(2015-03-23 12:56:02)
- 电话诈骗猖獗80%赃款在台取款 台媒自叹台湾之耻(2015-03-20 10:40:36)
- 福州城区盗窃警情六年来首次下降 电信诈骗案比降4.8%(2015-03-20 10:06:48)
- 台北破获诈骗案 “栽培”子女上贵族学校为诈财(2015-03-20 09:38:54)
- 福州城区盗窃警情六年首降 电信诈骗案比降4.8%(2015-03-19 17:40:12)
- 台湾一诈骗案受害人达7000多 制作判决书花360万(2015-03-19 15:19:46)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福网视听
焦点关注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