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句“没菜吃” 媳妇对婆婆拳脚相向获刑7个月
2015-02-25 15:41:39 作者:陈健 来源:闽东日报
婆婆被殴致轻伤
儿媳获刑七个月
案发后,经法医鉴定,婆婆王某的伤情属轻伤一级。2014年9月25日,张洁在家中被民警传唤到案。
“其实平常我们感情还可以,只是当时我自己太冲动了,真不该动手打她。”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张结并没有做过多的辩解。说起自己动手打婆婆的行为,张洁也认识到其行为实属不该。
据了解,事后,作为儿媳妇的张洁,积极配合婆婆王某住院治疗,支付全部医疗费用,并取得了婆婆王某的谅解。
近日,这起案件经屏南法院审理后,法院考虑到张洁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本案系家庭纠纷引发,张洁也取得了婆婆的谅解,依法对张洁从宽处罚,故判处张洁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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