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走车险赔款肇事车主消失 建议:上交通法庭起诉
2015-02-02 08:52:29 作者:黄晓波 来源:厦门日报
交警提醒
上交通法庭
市交警支队交通安全管理处的副处长叶赵谦透露,目前全市各区交警大队都有交通法庭驻点,交通事故追偿诉讼比以前便利许多,要追偿的车主可直接过来申请诉讼,程序并不复杂。
“上交通法庭诉讼最直接有效。”他透露,交通法庭受理后,将通知到赔偿方或者赔偿方的保险公司,相当于是法院在代为追偿,如果赔偿方拒不配合,法院还有民事判决权,判决之后即可强制执行。
诉讼步骤
1前往事故发生地的交警大队,找到驻点的交通法庭;
2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定损单、维修发票等相关票据,以及个人身份证明。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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