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好处默许两违 仙游通报2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2015-01-19 14:48:50 作者:李伟强 来源:海峡都市报
海峡都市报讯 日前,莆田仙游县纪委通报两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1年6月至2013年春节期间,榜头镇国土所副所长陆志洪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陈某某等四人送给的人民币、购物卡等计10000元。2012年5月至2012年底,陆志洪在“两违”执法过程中多次接受违建户陈某某的请吃和财物,纵容陈的“两违”行为持续进行。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对其免予刑事处罚,县纪委给予陆志洪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012年至2014年期间,园庄镇泗洋村违规将收取的建房款、社会抚养费等用于账外收支,其中违规接待支出23296元,泗洋村党支部书记王友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海都记者 李伟强)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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