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福州行”系列报道四:要效益 更要环保(图)
在福清江阴工业集中区,记者看到,一条直径约1米的管道从国电江阴电厂延伸到工业区的各个角落。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郝云志告诉记者,这是公司将发电产生的余热加以利用,以供热的形式出售给各化工厂。他说,电厂在发电之余,每小时可以提供200吨的蒸汽,而二期热电联产工程投产后,最大供热抽汽的产能为每小时1700吨。除此之外,为了实现清洁能源生产,电厂还向辖区内有需要的企业出售氢气、石膏等发电副产品。通过一系列循环利用,国电江阴电厂不但实现了污染物零排放,还能产生额外的经济效益。
这样的循环,在江阴比比皆是。江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魏灵介绍,现在江阴港区正在形成“企业小循环、产业中循环、区域大循环”的循环经济体系。
“各种管道把园区内的各化工企业连接起来,把化工原料直接输送到各企业,最后变成一个循环的综合体。”魏灵说,在引入项目时,将重点考虑循环链的需要,对于非循环链的项目和污染严重的项目不予放行。“把化工的产业链往两端延伸,尽可能拉长,上一个企业的产品作为下一个企业的原料,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同时,不把废弃物排入水里,留在土里,排入空气中。”
采访手记
开发和保护并重
人类是幸运的,因为拥有海洋。蔚蓝浩瀚的大海是人类未来生存发展的希望所在。
大海是博大的,大海是慷慨的。大海是福州发展海洋经济的沃土良田。各个临海港口、丰富海产都是大海珍贵的馈赠。
然而科技的进步以及经济的增长对资源需求的增加,导致人类开发、利用海洋的力度逐步加大。发展海洋经济是人类向海洋开采的活动,但不注重环境保护,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必将受到海洋的报复。如大规模的填海造地,势必导致海湾面积萎缩,降低海湾的生态功能;对海洋生物无节制的采、挖、捕,势必造成海域渔业资源严重衰退等。
关于保护海洋环境,“十二五”规划纲要有这样一些表述:“统筹海洋环境保护与陆源污染防治”,“控制近海资源过度开发”,“增强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福州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一定要协调地进行海洋开发和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把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保护统一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福州海洋经济长久持续地发展。
(福州日报记者 林雨夏 任思言 林洪相 张浩清 温海龙 通讯员 林克城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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