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为建设新福建提供法治保障
五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让法治甘霖洒遍八闽大地
东南网11月21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林丽明 陈旻)
“外省籍新娘落户不再难;狮城镇兴业街段的噪音污染已得到大力整治;狮城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这是今年周宁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检查组亮出的一张张喜人成绩单。
自2012年起,周宁县委政法委就组建执法监督检查组,由县委政法委牵头,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系统退休老同志等为主要人员,通过每年一次深入各乡镇巡查座谈,对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庭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并对公、检、法、司四家班子成员及政法干警进行民意测评,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同时把执法监督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各相关部门,要求在半年内将存在问题整改反馈。
周宁县是我省积极推进“法治福建”建设的一个缩影。五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科学立法
9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将于2017年1月起正式施行。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龚玉启表示:“条例对湿地实行总量控制、名录管理加红线管控三重保护,将为湿地提供更有力的法律屏障。”
我省注重通过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化。这几年先后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办法、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条例、修改敖江流域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等议案。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方略在福建的具体实践。我省从2006年开始,积极推进“法治福建”建设,把法治精神作为主心骨,真正信仰法治、坚守法治。
2015年3月25日,省委书记尤权在全省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培训班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保持敬畏之心,常怀戒惧之意,真正让法治信仰深深植根于灵魂深处,真正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
创新立法机制,扩大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2015年,我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设立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健全政府立法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国务院法制办总结推广我省经验做法;加强政府立法智库建设,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管理办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在每一个法规草案、规章起草过程中,均认真征求人大、政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意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互联网+”行动。正式启用升级后的全省行政执法平台,推动省直单位、设区市和县(市、区)行政处罚案件进网,要求逐步将行政机关的所有行政执法事项纳入省行政执法平台,最终实现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权力清单项目全面衔接,接受全程实时监督。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创新运用新媒体拓展公开新渠道,推进“中国福建”门户网站微信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微信平台建设。上海财经大学2015年省级财政透明度评估显示,福建省省级财政透明度位列省级第2位。
2015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通过网络图文直播,并征集网友提问。省政府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的意见和要求,制定出台海岸带保护和利用规划,完成海洋生态红线划定。
如今,福建省不断提高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已成为全国法治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2015年,全省群众安全感率达93.79%,连续11年进入全国综治优秀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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