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监狱启动"为爱回家"活动 34名罪犯可回家过年
福州新闻网2月11日讯(通讯员 李发迁 马志斌 记者 林塨田)据悉,今年春节,福建全省监狱启动“为爱回家”离监探亲活动,将有34名罪犯被特批回家与家人团聚。
日前,根据司法部部署,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决定在全省监狱集中开展“为爱回家”离监探亲活动。春节期间,福建监狱将安排34名罪犯离监探亲,探亲时间共5天。此次离监探亲的罪犯没有民警押送,更不用着囚服,可着便服自行离监,探亲期满自行回监。
为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司法部提出的“治本安全观”,推进福建监狱“阳光工程”建设,进一步激发罪犯真诚悔罪、积极改造的内生动力,充分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促进改造质量不断提升。此次集中开展罪犯离监探亲活动,是福建监狱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治本安全观”,推进落实“阳光工程”重点项目之一。
离监探亲设置了严格操作程序,要分监区审查复核、保证人资格条件调查核实、危险评估、监狱审批、全监公示等,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中“从严掌握”的罪犯不予审批,条件严格。
为加强罪犯离监期间的监督管理,罪犯离监前夕,要签订《离监探亲承诺书》,承诺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探亲纪律,离监当日需向当地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报到接受监督,监狱将采取电话抽查、指派民警跟踪回访等方式,确保离监罪犯不离开探亲地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
罪犯离监前,民警将对其开展集中教育,明确其探亲期间应遵守的纪律,罪犯离监期间禁止赌博、酗酒、驾驶机动车,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吧等娱乐场所,禁止接触被害方等,5天期满,罪犯须按时归监。
在此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他们将及时总结经验,根据法律规定适时出台罪犯离监探亲规定实施细则,使离监探亲活动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中逐步推开实现常态化,以充分发挥教育改造教化攻心功效,努力营造充满希望、温暖、公信的改造环境,引导帮助罪犯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达到改造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统一,努力促进将罪犯“管住”向“改好”转变,努力推动将“不跑人”的底线安全观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治本安全观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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