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版“水十条”出台 政企联手打响治污攻坚战
福州版“水十条”(《福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提出,到2017年福州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全面打响了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那么,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在市场化运作中有何作为?政府部门又如何负起监管的责任?
污水处理后排出国家一级A标准的尾水,清澈透明堪比矿泉水。
走进位于福州仓山区连坂村的福州连坂污水处理厂,仿佛置身于花园一般。这里闻不到臭气,见不到污水池,映入眼帘的是翠绿挺拔的树木和充满生机的各种鲜花。
“我们采用国际最先进的生物处理工艺,尾水排放提标走在全市前列,已达国家一级A标准,即接近地表V类水。我们还在污水池、污泥池上架设顶盖,先进的废气回收装置加上绿化有方,整个厂区宛如花园。”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胡荣凯说,这厂区所有树木和花的浇灌用水都来自厂里的尾水,有几棵树还试用了处理后的污泥,长得很旺盛。
效果:污水处理成绿化用水
2009年6月,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力挫群雄,与福州市建设局签订合作协议,以“BOT”方式取得连坂污水处理厂的政府特许经营权,运营期27年。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的一期工程于2010年底建成投产。2016年二期扩建至20万吨/日规模,现已投产15万吨/日规模。
在厂区,记者逐一参观污水处理全流程。驻足紫外线消毒渠,紫外线灯管光亮通明,正为流过的水做最后消毒。
“污水处理成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尾水,污泥也要合理处置成无公害,这不仅需要雄厚的资金,还需先进的科技来支撑。”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黄应杰介绍说,污水处理要经过六道工序。先用粗细格栅及除砂系统过滤掉杂物后,污水流到A/A/O生物反应池中,进行多次脱氮除磷,让微生物把水体中的污染物“吃掉”,最后这些微生物沉淀合成污泥,而水体变清。随后,处理后的水和污泥汇入到二次沉淀池中,污泥留在池底,尾水继续前流。这时的尾水达到国家一级B标准,相当于劣V类水,按规定允许排放。
“福州版‘水十条’明确提出水质提升目标和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福州建成区在2017年底前消除劣V类水体。时不我待,我司目标就是尽快投入资金,加大科技含量,提升尾水排放标准。”黄应杰说,为此公司又投入上亿元资金,在2016年二期工程扩建中,优化工艺,增加高效沉淀和滤布滤池深度处理技术,并对一期紫外线消毒渠进行改造。经过深度处理和强力紫外线消毒后的尾水达到一级A标准,相当于地表V类水。尾水从厂区排向林浦河,再流入浦下河,成了福州会展中心的绿化景观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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