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追责问责 狠刹违建之风
福清严查党员干部参与“两违”和制止“两违”不力问题
福州新闻网2月14日讯(通讯员 榕纪宣 福州日报记者 李效翔)“在福清市,由于传统思想作祟,许多群众都觉得盖高、大的房子才有‘面子’,造成参与违建的人越来越多。”福清市纪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甚至部分基层党员干部也参与其中,大大损害了整个党员队伍的形象。
为此,福清市从去年开始,结合全市重点项目征迁攻坚行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县一专项”整治活动,把党员干部违规参与“两违”和制止“两违”不力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内容。福清市委还制定下发《福清市党员干部违规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和制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不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两违”整治工作,严刹违建之风。
“身为党员干部,我未经相关程序审批私自建房,妨碍社会管理,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希望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引以为戒。”2016年12月2日,福清市龙田镇上苍村计生管理员李海英因参与违建,收到了纪委给予的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决定,她表示将深刻反省,积极参与“两违”综合整治工作,重树基层党员形象。
自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福清市纪委严肃追责问责,突出以抓督办、抓典型、抓成效为工作目标,定期召开会议,汇总、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强化专案督办,严格实行快查快办、责任倒查。截至目前,共发现10起29人违规参与“两违”建设或制止“两违”建设不力问题线索,其中,给予党纪处分8人,约谈9人,效能问责4人,通报批评8人。
“坚决支持市委、市政府开展‘两违’综合治理行动,做到不干预、不过问、不说情……”在福清市委召开的干部大会上,全体党员干部在《不参与“两违”承诺书》上签名承诺。此外,福清市纪委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填报《个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自查情况登记表》、发送廉洁提醒短信,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意义,引导党员干部不为“两违”建设打招呼、开绿灯,并公开举报电话,拓宽群众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福清市纪委在全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成督查组,分赴24个镇街、8个市直系统开展督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党员领导干部等重点人群以及“两违”问题突出、反映比较集中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并现场填写《督查登记表》,做到专项督查有记录。福清市还先后制定了《福清市“两违”查处规程(试行)的通知》《福清市关于加强“两违”查处工作及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按照属地和网格化管理原则,将市直部门、镇街及供水供电等相关部门全部纳入问责对象,对各单位的工作职责作出明确规定,采取量化统计方式,分条列项明确问责方式,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实践,福清市“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已形成良好氛围,建立起“堵、疏、引”相结合的制度,形成干部有章可依、群众认可、全社会参与治违的良好态势,党员干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下一步,福清市纪委还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违纪行为,对问题频发、多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实行责任倒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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