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整治电动车 改装将重罚超标无牌禁止通行停放
福州日报10月22日讯(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白亮马静)昨日下午,位于南二环仓山段路边的阿军电动车行,因无照经营二手电动车,被市场监督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查处。当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新一轮电动车整治行动。据透露,整治行动将持续至12月20日,对销售目录外及改装拼装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商家,以及非法销售电动车的维修店,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单位,将一律从重处罚。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最新通告,我市禁止销售未纳入本市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市区所有道路和两车停放点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电动自行车通行和停放;禁止无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禁止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禁止拼装、加装、改装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禁止使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从事营业性运输、载客活动,禁止销售未纳入本市产品目录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拼装、加装、改装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此外,全市不得生产(包括拼装、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四轮、三轮电动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四轮、三轮电动车不予登记注册,不得上路行驶。违反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场监督主管部门等依法查处。
“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年销售量约25万辆,本地品牌约占总量的3成,全国性品牌在榕正常运营的代理商约有25家,零售网点约400个。全市电动自行车市场保有总量130万~140万辆,尚未报牌的约有30万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5年至今,该局持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环节监督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销售案件39件,案值30多万元,目前已办结13起,罚没12.91万元,公开销售目录外电动自行车的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仍有部分经营者怀着侥幸心理违规销售目录外电动自行车或者超标车。
昨日,市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61人次,检查经营商户204户,现场张贴承诺书359份,督促经营者不得经销超标电动车。共立案1起销售目录外电动自行车案件,暂扣超标电动车1辆,此外还发现2户无照从事二手电动车经营户,当场发出《询问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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