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湖北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2016-09-13 15:42: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13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
李鸿忠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湖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黄兴国不再代理天津市委书记,免去其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市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责任编辑:钟培培】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相关新闻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 口腔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