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检察长同台“刑事速裁” 在榕尚属首次
2016-09-23 07:57:25 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晚报9月23日讯(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夏晓莉)昨日,鼓楼区人民法院首次举行由该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作为公诉人的“刑事速裁”庭审,当庭判决了两起贩卖毒品案、三起危险驾驶案。记者直击了这场由检法“一把手”主持的庭审现场。据了解,这场庭审由检法“一把手”作为公诉人、审判长,集中适用速裁程序、当庭审判,在福州尚属首次。
上午10时,庭审正式开始。法庭先是核对了两起贩卖毒品案、三起危险驾驶案的五名被告人身份信息,讯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意见,告知各被告人诉讼权利,接着,法庭分别审理了上述案件。在每一个案件庭审中,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江伟作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和量刑建议,鼓楼区人民法院院长苏维海作为审判长讯问了被告人对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的意见,听取被告人的意见。休庭后,法庭当庭对5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审判,刑期最高的为7个月,最低的为1个月缓刑2个月,并判处罚金2000元到2万元。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全部被采纳。
审判结束后,记者采访了此次担任审判长的鼓楼区人民法院院长苏维海。据苏院长介绍,自从司法改革以来,院领导参与审案也是改革工作的一个举措,通过“刑事速裁”提高了办案效率,做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此次庭审还采用了集中审判的方式,让程序更加简练。在审判中,法庭充分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
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江伟告诉记者,院长、检察长回归“法官、检察官”身份,既践行了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又发挥领导表率作用。此举能增强司法办案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助于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对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彰显司法公正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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