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 法治护航民族团结
为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罗源县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职能作用,建立民族团结法治宣传体系,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今年11月29日,罗源县司法局承办2020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宪法进畲村活动。该活动将宪法精神与法律知识带入畲村,让畲族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罗源县司法局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创建畲族民主法治村,以畲风民俗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重点关注少数民族聚居村落,确保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共创建7个畲族民主法治村,其中市级2个,县级5个。
同时,罗源县司法局积极推进法律便民服务,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完善便民措施、简化办事程序等,积极为困难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罗源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叶英介绍了几项服务类别:完善便民措施,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申请,遵循‘三优先’原则,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尽最大努力服务少数民族援助对象。
罗源县司法局还深入开展“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法律顾问每个月在各个乡镇坐班一天,每季度开展一次法治讲座,切实打通法律惠民“最后一公里”,为我县少数民族同胞带去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难题。
针对涉民族因素重大问题、重大舆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罗源县司法局发展和继承新时代“枫桥经验”定期开展涉民族因素纠纷排查,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涉民族因素各种矛盾纠纷。2020年,罗源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事纠纷56起,无因民族因素引发的纠纷或突发事件。
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罗源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优势,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将工作做到各族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下一步,罗源县司法局将进一步结合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为各族群众带去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罗源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国桢表示:“下一步,我局继续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及法律知识宣传活动,针对少数民族群众特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法律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聚集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少数民族群众遇事先找调解的习惯,推进新时代少数民族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升级。为促进民族间共同繁荣与进步,维护民族团结与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罗源县融媒体中心记者:王德晖、肖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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