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法治化 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2016-08-09 11:24:57 来源:光明日报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近年来,国家信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法治信访工作,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使群众的信访诉求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保障了群众权益。
诉访分离:改变“信访不信法”
今年年初,武汉武昌区上访户老夏通过诉讼得到了所在街道办事处的经济补偿,满意地结束了上访。
原来,30年前老夏是武昌区一街属企业的职工,后回家自谋生路。1999年企业改制时,所有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安置补偿、办理社保手续,老夏却被视为自动离职人员未参与改制。2015年9月,老夏到武昌区上访,要求补偿。接访人员当即将该事项转至其所在街道处理。街道办事处提请专家组研究后,认为该案的关键在于劳动关系的确认,建议老夏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起初,“信访不信法”的老夏拒不接受,经办事处深入解释政策,请专业律师帮他解惑,老夏终于接受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庭前调解协议,街道办事处给予老夏12万元补偿,老夏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长期以来,“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在一些上访者心中根深蒂固。2014年,中央明确要求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各地逐步实现了诉讼与信访分离,上访者的观念也在逐步改变。
国家信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国家信访局和相关部委制定下发了配套文件,厘清诉讼与信访的界限。诉访分离实施以来效果良好,各级行政机关已经不再受理涉法涉诉事项,到各级政法机关反映涉法涉诉问题的明显增多,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司法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不少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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