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显成效 财政投入超125亿
福州新闻网5月10日讯(记者 邱陵)10日,记者从福州市医改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2009年新一轮医改启动,截至2015年,福州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医改资金125.49亿元,其中34.1%用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42.9%用于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今年,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31.75亿元,比2015年实际支出增加3.81亿元,增长13.6%。
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州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由试点探索、单项突破逐步转向系统配套、全面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多层次医保体系健全 居民参保补助标准增长95.4%
据介绍,福州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相互衔接的机制逐步形成,保基本、防大病、兜底线能力进一步增强。
全市城镇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数从2008年底的525万增长到2015年底的616万,增长17.3%。各级财政累计投入约12亿元,帮助12.35万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解决参保问题,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政府对城乡居民参保补助标准从2011年220元/人提高到2016年430元/人,增长95.4%。在全省率先启动职工、城镇居民门诊双统筹。2015年,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86%、62%和60%。
在全省率先建立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患者经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医疗救助政策惠及困难群众,2015年救助15.9万人次、发放救助金5486万元。开展恶性肿瘤等7类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2012年以来累计救助6500人次,发放救助金4100万元。
异地就医实现同城化 基本药物制度建立
实现了3个“即时结算”,即就诊“一卡通”全面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定点医疗机构;在全省率先推行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福莆宁岚医保实现同城化,参保人员在四地全省联网定点的215家医疗机构和127家药店就医购药可以直接刷卡结算。
在全国率先建立跨省(上海)医保服务平台,满足群众异地就医需求。支持商业保险加快发展,在全省率先启动医保账户余额购买保险,参保职工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超过5000元的部分可用于购买商业险。
通过逐步整合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现行政策,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缴费标准、统一报销目录、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结算办法”,并建立市级风险调剂基金。
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有不同程度提高,如新农合普通门诊年度封顶线较原来提高了3-4倍;住院报销比例较原来提高了5-10个百分点。
据了解,目前全市124个乡镇卫生院、4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96个村卫生所均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政策得以落实,将其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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