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2%
2016-05-10 16:54:2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5月10日电 (袁羽)来自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消息,4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2%,同比涨幅与上月持平。其中:城市上涨2.3%,农村上涨1.9%;消费品价格上涨2.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1%。
4月份,福建省八大类呈“五升三降”:食品烟酒类上涨6.5%、居住类上涨0.7%、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1.1%、医疗保健类上涨4.4%、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1.7%;衣着类下降1.2%、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7%、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7%。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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