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四入狱不悔改 再偷价值近6千手机分赃800元
2016-04-15 14:43:58 来源:检察日报
曾因盗窃他人财物4次被判刑,仍不思悔改,出狱后再次下手盗窃他人手机,最终被公安民警擒获。经福建省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郭良樟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郭良樟平时好吃懒做,从2001 年4月至2014年6月,他因盗窃先后4次被判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2015年1月29日7时许,郭良樟会同肖某、陈某(均另案处理)在沙县汽车站广场边,将被害人赖某放在上衣口袋内的一部手机盗走,后该手机被肖某以赌博方式输给他人,郭良樟分得赃款800元。经鉴定,该手机价值5840元。
同年12月5日中午,郭良樟在沙县美食一条街,将被害人张某放在上衣口袋内的一部手机盗走,并将该手机藏匿在一花圃处。12月7日,郭良樟在美食街闲逛时,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民警抓获。经审讯,郭良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梁民权 李绍荣)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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