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首个家事纠纷服务站揭牌 引导依法处置家事
核心提示:昨日下午,鲤城区临江街道伍堡社区“家事纠纷服务站”揭牌,此乃泉州首个。
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伍堡社区“家事纠纷服务站”是鲤城法院和鲤城妇联处理家事纠纷的基层延伸,将引导民众依法依规处置家事纠纷。
□记者 黄雅珊 通讯员 郭昕婕
案例 妻诉夫家暴 经调解撤诉
“我丈夫现在不会对我发脾气了,也不会打我了,我会好好和他生活下去。”
3月2日,陈某的脸上绽放着重新收获幸福的微笑。当天,鲤城法院法官在家事调解室回访陈某。
春节前,陈某和丈夫李某的关系处于冰点。因为李某打骂陈某,陈某诉诸法院要求离婚,后在法官和家事调解员的劝导下撤诉。
原来,陈某与李某已结婚15年,有两个女儿,家里的支出全靠陈某在车行洗车的微薄工资,李某的收入则自己花。最近几年来,李某还总是找借口对陈某又打又骂。半个月前,李某借口要为女儿做十六岁生日,向她伸手要钱,她拒绝后换来一顿毒打。陈某落下了满身伤痕,婆婆和小叔子都看不下去,带她到医院照了X光。之后,陈某不敢回家,只能回娘家躲避丈夫。
1月27日,在老母亲的陪伴下,鼻青脸肿的陈某鼓起勇气,走进鲤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法律咨询。在听了她的遭遇后,立案庭法官耐心为她答疑释法,并鼓励她:“《反家暴法》马上就要出台了,你丈夫这样做肯定是错误的,你完全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几天后,陈某经过慎重的考虑,再次到法院递上一纸诉状,并提交了自己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
不久后,李某接到法院领传票的通知。
“打老婆是违法的!严重的构成犯罪!根据你们现在的情况,你老婆完全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我现在警告你,你不能再打老婆了!”1月底,法官严厉教训李某。
“没有没有,我其实是不想离婚的……”面对法官疾声厉色的训斥,李某某成了“霜打的茄子”——蔫了。他说,其实他不想离婚,两个女儿尚未成年,希望能够和老婆好下去。法官为他普及了《反家暴法》,还送他一本该院编写的《法官说案——家里那些事儿》,让他带回家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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