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大韬略:明纪律树规矩 制度反腐剑指顽疾
编者按:
2015年,中国迎来承上启下的节点。
这一年,中国“十二五”规划收官,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开启了向着全面小康的最后冲刺。
这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坚持问题导向和科学思维,以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全局视野和战略眼光,系统阐述了“习式”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这一年,习近平主席在多个外交场合宣示中国信心、建言世界格局:“中国有信心、有能力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继续为各国发展创造机遇”,“将促进南南合作,带动南北对话,推动国际治理体系向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
岁末年初,温故知新。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学习路上”栏目梳理了习近平全年的重要讲话、署名文章等,通过大数据分析,提炼出这一年被总书记多次提到的高频词汇。让我们跟着这些词汇,去探寻和读懂习近平治国理政的方略和智慧。今天我们推出第4期,主题为“”。
·“数读习近平这一年”①:习近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蓝图
·“数读习近平这一年”②: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大时代
·“数读习近平这一年”③: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大方略
(图为2015年以来习近平谈全面从严治党10大高频词 数据截至12月15日)
“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战略思想和战略部署。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以及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要靠中国共产党来把握方向、引领前进。因此,只有全面从严治党,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才能使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两个轮子有效地转动起来,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今年以来,细数习近平总书记的历次重要讲话,“纪律”“法规制度”“作风”“三严三实”“理想信念”“廉洁”“腐败分子/反腐败”“政治规矩”“巡视工作”“主体责任”等成为了习近平总书记谈全面从严治党的10大高频词汇。从这些高频词中,我们或许能一窥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战略布局。
“纪律”“规矩”:
守纪律讲规矩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各级党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据记者统计,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讲话中,十余次提及“纪律”“规矩”等词。
回顾今年中国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不难发现,明纪律、树规矩、厘清权力边界,已经成为贯穿其中的主要脉络。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把“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放到了治党、治国、兴党、强国的新高度、新定位、新要求。在这个要求中,“四个全面”中的全面从严治党,其现实载体和它的战略支撑就是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什么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呢?实际上就是拿起我们党纪的尺子、规矩的笼子,要来约束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他们的这些违纪违法的行为阻遏下去,降到最低限度,降到党和人民可以接受的最终的程度。
高波认为,例如个别干部不能做到与中央保持一致,搞团团伙伙和拉帮结派,甚至抵制中央决策和决定,这对党内民主和团结的破坏非常大,也成为很多腐败现象的源头。强调党的纪律和规矩非常重要,这是中央对当前反腐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作出的针对性回应,更是维护党的决策和集中统一的关键要求。
“法规制度”:
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定边界、划红线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讲纪律、立规矩,其首要指向就是权力,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权力定边界、划红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紧、执行尺度把得更严。今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进行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要贯彻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加大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力度,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执行法规制度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不进行正风反腐,就无法全面从严治党,就没有“四个全面”的根本保证。若要实现正风反腐实践成果的制度化,就需要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最终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现提供现实载体和有效支撑。
“能将权力关进去的制度笼子一定是加密而且牢不可破的。”高波指出,一个完美的“笼子”必然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等属性,也必然具备实体性、可行性、实践性、操作性。与此同时,不能因为有了“笼子”就将“实践”摆在一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应“源于实践,透过实践,与时俱进地推进制度创新、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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