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就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答问
文明交通 点滴进步始于足下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就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12月1日电(记者 邹伟)今年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在我国,危险驾驶行为主要包括哪些?在哪些驾驶人群体中相对高发?“路怒”“分心驾驶”等行为的突出危害有哪些?今年的主题活动有哪些特色?就此,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危险驾驶在6至15年老司机和1年以下新司机中高发
问:在我国,危险驾驶行为主要包括哪些?在哪些驾驶人群体中相对高发?
答:危险驾驶行为主要包括酒后驾驶、追逐竞驶、吸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闯红灯,以及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占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统计,造成严重事故后果的危险驾驶行为中,驾驶年龄在6-10年、10-15年和1年以下的驾驶人群体中相对高发。究其原因,主要是驾龄6-10年、10-15年两个群体具备一定驾驶经验后,对自身驾驶技术过于自信;而驾龄不足1年的驾驶人主要是安全驾驶、守法驾驶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
问:哪些危险驾驶行为已被纳入刑事处罚?
答:2011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已将醉酒驾车、追逐竞驶等行为纳入了危险驾驶罪。四年多来,全国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50万起,发生涉及酒驾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较“醉驾入刑”前同比分别下降25%和39.3%。
今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又将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载客、严重超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并且规定对这些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按照危险驾驶罪论处。
刑法修正案(九)做出上述规定,是因为当前我国部分地区从事校车业务、旅客运输车辆超员、超速行为较为普遍,部分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受经济利益驱使,安全意识淡薄,无视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严重超员、超速运输,极易导致严重道路交通事故;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据统计,2011年至2014年,全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营运客车超员的事故1946起,死亡1289人,受伤6173人。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客运车辆超员的占27.2%。
2011年至2014年,全国校车、营运客车超速违法导致交通事故6649起,死亡2891人,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因校车、营运客车超速行驶导致的占53%。
另外,2011年至2014年全国共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5起,其中3起涉及危化品运输。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 口腔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

















15岁,正青春!
疫散云开 福建等你
火车站北广场打车难
马来西亚老人来榕寻亲
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召开
绿化福州将有这些动作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
夫妇拍到30多场龙卷风
林锦:尽心服务居民
黄勤贵:履职为民
刘用辉:当好人大代表
游雄峰:助力企业发展
中山路开街 彰显福州千年历史文化底蕴
王思聪炮轰黄子韬
轩轩节目表现引争议
杜海涛身价竟上亿了
冯绍峰率员工看球
中国歼字系列战机盘点
圆明园的“真容”
平潭夜空“月晕”奇观
福州武警特战队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