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厦门出台困难群众保障新政策

2020-09-08 09:05:35  来源:福建日报
  

  7日,厦门市民政局召开《厦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和《厦门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新政策解读会。新政策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对积极促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化“爱心济困”行动,助力“爱心厦门”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此次新政策统一规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四类困难群众认定条件、认定标准和保障内容。统一衡量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将家庭收入、财产分别划分为三档,并按照保障标准就高原则认定困难群众类型,构建统筹衔接、分层分类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体系。

  解决保障不了部分困难群众的问题。排除“在申请时已在本市以外地区居住一年以上的、亲友资助建房的、个体工商户的、家庭成员有出国工作的、法定义务人或低收入家庭成员拥有普通机动车的”等不予认定的情形;低收入家庭金融资产标准由低保月标准48倍修改为72倍。

  鼓励劳动致富。具体来说,就是“帮扶补助和抚慰捐助款物,老年人自给自足种植劳动所得,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收入不超过最低工资部分,全日制学生勤工俭学所得,困难群众首次就业第一年所取得的收入”等增加为不计入家庭收入内容;扣减的就业成本在原有最低工资标准的30%基础上,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增加可按劳动(就业)收入的30%扣除;救助家庭中有失能老人、婴幼儿等特殊对象需要照护的,可免除核算1名实际照护人非固定就业收入。

  优化工作流程,下放受理审核权限,落实“就近办,马上办”,由居(村)民委员会受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完善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实行线上线下同步申请审批;建立信息监测预警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时对有返贫风险的困难群众采取救助帮扶措施。

  据悉,新政策施行后,厦门将达到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的低保对象“适度扩围”目标,把新冠肺炎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截至2020年6月,厦门共有低保对象6629户、10692人,特困人员1631人,低收入家庭722户、1939人,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30人。预计今年增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约280万元,往后每年增加约820万元。

  (记者 邓婕 通讯员 张贤日)

【责任编辑:伊宁倩】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
  • 书韵飘香

    这些年,邱孝感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工作者、全国十佳辅导员等5项全国性荣誉。让他自豪的是,孙女和孙子也喜欢看书,“书香是最好的传家宝”。

    书韵飘香
  • 声如夏花

    让我们一同在他们的歌声中,感受福州传统十番音乐与阿卡贝拉碰撞出的火花。

    声如夏花
  • 家有“医”靠

    福州市第六医院的吴定,是很多患者眼中的“专属家庭医生”,他和护士何香云两个人,承担着整个医院的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家有“医”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