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降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
2019-08-01 10:51:50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蒋雅琛
福州新闻网8月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蒋雅琛)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今日起我省降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日前下发的《关于降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等相关政策的通知》,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充电服务收费上限标准:电动乘用车由1元/千瓦时(不含电费)降为0.9元/千瓦时(不含电费),电动公交车由0.8元/千瓦时(不含电费)降为0.75元/千瓦时(不含电费),经营者可在规定的上限标准之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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