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19-07-09 09:43:11 来源:厦门日报
环境有价 损害生态要赔钱
厦门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健全机制守护美好家园
厦门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筑起一道坚实的屏障。图为白鹭洲生态美景。(记者 王火炎 航拍器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璜 通讯员 白芳琳)7月1日,厦门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厦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筑起一道坚实的屏障。《方案》要求,2019年起,在全市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到2020年,力争在全市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一直以来,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在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市生态环境局携手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突出体制机制创新,以同安区为主要探索试点区域,逐步确立、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如今,《方案》的出台,意味着这一创新制度的确立,不仅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还形成了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有效确保“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落实,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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