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启动环保“三合一”督察 重点督察五个方面
东南网6月25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 记者 潘园园)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即日起至8月底,省环保督察办、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及省直相关单位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三合一”督察,即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通报问题督察。
本次督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为依据,坚决查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久议不决、推动不力、措施不到位、“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重点督察五个方面内容:
1、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2、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含信访件)整改、整改过程中追责问责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落实情况;
3、大气环境质量情况,重点督察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情况;
4、水环境质量情况,重点督察国省控断面水质超标整治、劣Ⅴ类小流域整治、重点湖库水华整治等情况;
5、国家督查组交办的市级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问题,县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设区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国家已督查的除外)情况。
本次督察主要采取现场检查、资料调阅、座谈问询等方式,聚焦各级各部门履职情况。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核实是否严格对标完全整改到位,是否仍然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对正在整改的任务,核实是否存在整改推动不力、方案久议不决情况,是否未达到序时进度;对行业性、区域性整改任务,核实是否举一反三,是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存在问题及时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会商分析,确保整改成效。督察结束后将形成督察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整改过程中存在推进不力、整改进度严重滞后、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的问题将移送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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