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注销登记 厦门这1.5万多辆车上路将被收缴
2016-12-14 11:40:23 来源:海西晨报
报废汽车堆成山。
昨天,厦门交警连续发布6个公告,包括车辆作废、驾照停用、最高准驾车型降级等,涉及1.5万多辆车、近800人,其中不乏宝马、兰博基尼等“豪车”。具体清单,市民可登录厦门交警网查询。
15922辆车行驶证被作废
公告显示,本次厦门有15922辆机动车因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且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这些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被作废。
在公告清单中,记者看到,大部分都是摩托车,小型汽车、大型汽车、挂车等数量较少,大多是一些国产品牌车辆,但也不乏一些“闪亮”的车型,比如三辆车牌尾号分别为“309”“071”“301”的宝马车,还有一辆车牌号尾号为“999”兰博基尼。
这些车辆如果再上路行驶的话,将被警方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驾驶人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如果车主要自行办理注销登记,要怎么做?
根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责任编辑:钟培培】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相关新闻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 口腔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