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5男子白天持砍刀行凶致1人亡 警方跨省缉凶
11月6日,福建泉州警方通报,五名男子在白天持匕首、砍刀、砖头等工具行凶,导致一人受伤死亡,经过当地警方奔赴千里,跨越两省三地,目前此五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全部缉拿归案,案件成功告破。
10月28日中午,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赤土社区一名30余岁男子张某某被五名男子分别持匕首、砍刀、铁棍、砖头等工具砍打,并被刺中颈部,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民警通过夜以继日对现场的走访调查,发现一名绰号“菜鸟”的男子(蔡某某,24岁,晋江市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通过对“菜鸟”的深入调查,涉嫌参与作案的另外四名男子逐渐浮出水面。
10月31日,根据调查得知,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罗某(男,23岁,湖北省人)案发后逃往浙江省台州市。一组专案组民警连夜驱车赶往台州市。在民警做大量罗某家人的思想工作后,犯罪嫌疑人罗某于11月1日凌晨5时在台州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罗某到案后,民警加大审查力度。迫于压力,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于11月2日主动到鲤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经过民警的深入调查,很快锁定了另外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刘某(男,23岁,四川省人)已潜逃至重庆市秀山县,李某(男,20岁,四川省人)和牟某(男,18岁,湖北省人)则潜逃至浙江省宁波市。专案组立即派出两组抓捕小组,一组赶赴重庆市秀山县,在当地警方的密切配合下,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另一路民警再次赶往浙江,在鄞州区古林镇成功抓获最后2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牟某、李某。至此,“10.28”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涉案的五名犯罪嫌疑人悉数缉拿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等五人如实交代,10月28日因琐事与死者张某某(男,32岁,湖北省人)发生纠纷后,持匕首、砖头等作案工具,在金龙街道赤土社区一家超市门口将张砍伤,致其死亡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五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鲤城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王盼阳 李桂芳 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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