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奕: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力争月底完成上报审批
新华网福州10月12日电(王文清 陈丹)“国有林场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2017年底前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我省各地要力争10月底前完成改革方案的上报审批工作。”11日,福建省林业厅副巡视员吴奕就“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激活林业发展活力”这一话题接受新华网专访时表示。
数据显示,福建省现有国有林场235个,其中省属国有林场106个,经营总面积60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91%;县属国有林场129家,经营总面积711万亩。国有林场特别是省属国有林场是国家投资建设专门从事森林资源培育的单位,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在生态保障、资源培育、科技兴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誉为清新福建的绿色明珠。
“长期以来,由于国有林场功能定位不清晰、管理体制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生态安全文明保障能力的提升。”吴奕表示。
2015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就国有林场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今年3月,福建省也印发了《福建省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指导意见》,推进福建省国有林场改革进程。
在配套政策措施方面,福建省明确从2016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事业经费支持省属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安排落实造林绿化补助资金6000多万元用于省属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贫困林场扶贫政策和林场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政策也将全面落实。
在改革方案编制方面,据吴奕介绍,目前大部分设区市已完成本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其中厦门、宁德、福建农林大学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已上报福建省林业厅审批,其余设区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正征求意见。
吴奕强调:“要加快改革方案的编制上报审批工作,力争10月底前完成。”
除此之外,福建省林业厅还将督促各设区市做好国有林场事业属性分类、人员编制核定、林场机构设置等工作,并协调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将基础设施纳入当地发展规划与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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