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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全面推广 福州试点1年多

2017-09-11 13:57:37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廖云岚
  

  福州新闻网9月1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廖云岚)昨日记者获悉,“税优健康险”日前经保监会批准,于今年7月1日起推广至全国范围实施。但是,做为试点城市的福州,2017年上半年度全行业承保该款产品的人数不足1000人,社会知晓度很低。

  据介绍,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是2016年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三部委核准后,开始在全国试点城市推广的一款民生型商业健康保险。“税优健康险”政策规定,对个人购买“税优健康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简单地说,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3500元,如果购买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那么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则调高到3700元。实施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政策,是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的重要举措,得到各大保险公司的重视。截止日前,全国获得销售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资格的险企共20余家,其中15家在福建地区开设分支机构。

  建信人寿福建分公司健康险部负责人介绍,福州市民郑先生2016年6月他的妻子不幸罹患了癌症,首次住院费用和放化疗费用合计5.4万元,医保仅支付1.6万元,他妻子原本需要自负3.8万余元。因其4月已购买建信人寿的“龙翔安康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A款”,月均缴费200元。建信人寿按标准对其医保内外自费范围的花销,合计理赔医疗保险金3.5万余元,客户5.4万的总医疗费用中自己仅支付不到3000元,补偿率高达94%。郑先生还被告知,他的妻子后续门诊化疗的新增费用也还在持续赔付中。该产品保证续保,可以持续获得合同约定责任内的医疗费用补偿。

  据了解,在目前的商业保险产品中,只有经过保监会批准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才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该产品具备不限医保目录、保证续保、差额返还、风险保费低廉、个人万能账户保底年化2.5%收益等惠民特点。按照保监会的文件规定,常驻大陆地区的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均可购买。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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