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行人电动车违法吃罚单 须在15天内缴罚款
2016-12-02 09:01:03 来源:海峡都市报
金洲南路浦上大道路口,交警对闯入机动车道的骑手进行处罚
电动车闯机动车道,被交警拦下罚款20元
违法骑手签规范出行承诺书
海峡网12月2日讯(海都记者 陈恭璋/文 毛朝青/图 通讯员 榕交警)电动车和行人违法已成为道路拥堵和事故的重要原因,根据福州市委市政府缓堵行动要求,福州交警支队启动专项整治,率先在市区10条道路、2个路口开展,重点查处行人、电动车闯红灯和电动车闯机动车道违法,首日两路口400人被罚。昨日,福州仓山交警大队在浦上大道与金洲南路交叉口执法,一天内有上百名市民被罚。
在现场,交警用新型警务通打印出罚单。交警人士介绍,受罚市民应在15天内前往农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将产生滞纳金,不处理的将无法报考驾照、名下车辆没法年检。按规定,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闯机动车道,都罚款20元。福州交警表示,行人、电动车违法已成为交警整治的重点。
【责任编辑:伊宁倩】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相关新闻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 口腔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