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通报5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2016-11-18 08:03:00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李效翔
福州新闻网11月1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效翔)近日,省纪委通报5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共涉及14名党员干部,其中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5人、科级以下干部2人。
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掀才、纪委书记刘荣忠因公司领导公车私用问题被问责。福建警察学院实验中心主任何松国等因干部未经组织批准出境等问题被问责。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党委书记、支队长粱鹭生等因下属单位发生系统性严重违纪案件被问责。龙岩漳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巫秋贵等因下属挪用医保资金问题被问责。漳州市诏安县秀篆镇原党委书记徐伟武、原镇长陈志强因该镇违规公务接待、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等问题被问责。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今年10月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出台后首批通报的案例,旨在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通报强调,党委(党组)书记要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带头遵纪守法,敢于真刀真枪问责,较真碰硬,把该打的板子打下去,不搞下不为例,不搞网开一面,不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责任编辑:林玮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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