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脱家庭暴力有难度 济南142人中仅有14人如愿
■反家暴庇护所成立半年只庇护过一例遭家暴妇女
姜华等受家暴妇女并不知道济南还有一个反家庭暴力庇护所。庇护所成立已半年,位于济南市救助管理站内。
该庇护所为济南市辖区内遭受家庭暴力侵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暂时无法回家的妇女提供临时庇护。庇护时间原则在10天以内,特殊情况经庇护所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并报主管民政部门备案。根据受庇护人的要求,庇护所可协调相关部门为庇护妇女提供心理疏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等相关服务。
穿过一道带锁的铁门,庇护中心是一个近10平方米的单间,屋内是粉红色暖色调,两张床、一个柜子、一台电视和一台空调。工作人员介绍,这个单间目前接待过3个人,只有一名遭受家暴的妇女,另外两人是一名走失老太太、一名被家人赶出家门的精神病妇女。
“遭受家暴的那名妇女多次前来,紧接着家人找来,将其带回。”工作人员介绍。反家暴庇护的妇女与接受社会救助的妇女同住铁门内,如果要出去,必须找管理员签字。
其实早在13年前,济南就曾设立过反家庭暴力庇护所,据媒体报道,由于资金短缺,加上当事人双方情况复杂,庇护所最终关停,半年前又重新设立。
■人身安全保护令 全市仅两名妇女持“护身符”
王悦(化名)和冯雅(化名)是全市仅有的两名有“护身符”——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家暴受害妇女。目前全省因家庭暴力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成功的只有6人。
所谓人身安全保护令,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这是历城区审理的第一个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案件,也是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唯一一件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案件。”代理王悦案件的律师杨申申及鲁强介绍。今年1月5日,王悦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之后丈夫多次通过电话、手机信息等暴力威胁王悦及其家人,迫使王悦无法在合法住所居住。其丈夫还跟踪她至单位,实施暴力威胁。
回忆起最初办理时的情景,律师介绍,“由于法官第一次审理这样的案件,国家也没有出台对此类案件审理方式的相关规定,法官也是根据以往的审理经验开庭审理。需要提交相应证明,从开始申请至最终做出裁定大约需要3个月时间。”
今年2月,冯雅被丈夫殴打入院9天,鉴定为轻微伤。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最终向法院起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两人获批的保护令为期6个月,失效前,人民法院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如果家暴仍然存在,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施暴者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空白《反家暴法》缺处罚特色、实施细则
“《反家暴法》出台前后,接受咨询的家暴案件数量基本差不多。”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亮介绍,他在律师事务所内开设了反家暴热线,但大量妇女不敢将家暴问题搬上法庭,选择沉默。“之所以不敢,一是因为经济等方面依赖男方,再就是因为遭到声誉威胁。”
法律的出台有他建言的苦劳,但他并不满意。“一部法律必须要有自己的法律特色,《反家暴法》的处罚细则是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并没有属于自己的处罚办法。与此同时,整个法律只有32条,不够详尽,国外《反家暴法》,人身保护令的章节就有60条。”
北京市联新纪元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律师刘湘认为《反家暴法》是一部程序上的法律,其出台前,公安机关在实践中对家暴行为的处理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有时仅是认定为家事。其出台后,对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进行了规定。同时,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是一大亮点,能够为女性提供更多的保护。
刘湘称,《反家暴法》也存在一些不足。首先这部法律缺少实施细则。比如对人身保护令的颁发操作流程没有明确规定;另外,其处罚办法没有自身特点。
第一次家暴不要轻易原谅
济南美好心田心理咨询师东霞介绍,形成家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施暴人性格上可能有一些偏执。其次,夫妻双方有一些无法调和的矛盾。二人在日常生活与情感中无法交流,经过一段时间发酵,容易通过暴力爆发出来。再次,经济压力较大。当今社会的生活压力较大,房子、车子给男方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容易成为产生家暴的内因。与此同时,婚内出轨,父母过度干预儿女的生活,以及第一次家暴的轻易原谅,都会导致家暴出现。
第一次家暴怎么处理?她介绍,应主动去找专业人士、社会组织(妇联)分析原因。同时,应理智处理,一味地迁就会使家暴愈演愈烈。
家暴一旦长期形成了怎么办?东霞建议,先调解,调解不成走法律程序。人处在矛盾巅峰期的时候不容易受情感的理智控制,如果双方都不能冷静地处理问题,一般先调解,调解不成,寻求法律程序是必然的。在走法律程序的过程中,要给予双方短期的心理干预,做好心理变化的衔接。防止离婚后,对事件还耿耿于怀,将生活的不如意转化成怨恨强加于对方身上。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 口腔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