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全面推行个人住宅建设审批公示牌制度
2016-09-23 07:55:49 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日报9月23日讯(记者 郭立锋)记者昨日从长乐市治违办获悉,为进一步加大“两违”综合治理力度,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有序建房,严控新增“两违”发生,长乐市从本月19日起全面推行个人住宅建设审批公示牌制度,个人住宅建设在取得相关许可证后,应按规定挂牌施工,向社会公示审批情况。
该制度明确,个人住宅建设应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现场公示牌安装,并在施工放样前安装完毕,公示时间至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
新建个人住宅必须公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信息、建设用地批准书信息以及建筑立面图;旧房改造必须公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信息、集体(国有)土地使用证信息、建筑立面图以及改造前建筑定位图。
乡镇(街道)必须将公示内容材料报治违办备案,由治违办统一制作公示牌后,再交由乡镇挂牌。公示牌原则上应放置在施工现场入口明显位置,朝向主要交通干道一侧,不得放置在施工围墙或围挡内。
乡镇(街道)和相关执法部门应依法对公示牌安装、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挂牌的个人建房用地项目不得开工,以违建论处。对个人住宅建设未按要求设置建设项目公示牌的建设工地,或公示内容与批准的相关证件不符的,或伪造审批内容的,以及不及时采取措施维修损坏的公示牌,影响公示效果的,属地乡镇(街道)的监管人应及时依法责令其纠正,逾期未改正的,移交职能部门查处。
为充分发挥广大市民的舆论监督作用,长乐市治违办还设置了举报电话28811886,市民如果发现有建筑未按审批建设,可以拨打上述电话举报。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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