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制定洪灾地质灾害治理和灾毁耕地复垦措施
2016-08-22 08:41:29 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日报8月22日讯(记者 欧阳进权)记者昨日获悉,闽清县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做好“7·9”洪灾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通知》和《闽清县灾毁耕地复垦实施方案》。根据要求,地质灾害点治理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需采取工程措施进行复垦的灾毁耕地应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
受“尼伯特”台风带来的暴雨影响,闽清县新增数百处地质灾害点。按计划,工程治理项目的设计方案由闽清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督促设计单位于9月15日前完成。各乡镇在完成设计方案后抓紧联系施工单位开工动建。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工程治理点的治理工作。竣工满一年后,由闽清县国土资源局上报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降险治理点的降险方案完成后,移交给项目所在乡镇。
针对灾毁耕地,闽清县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可自行复耕的灾毁耕地,组织群众3个月内完成复耕。需采取工程措施进行复垦的灾毁耕地,明年3月底前完成复垦项目;今后需采取工程措施进行复垦的灾毁耕地,原则上在8个月内完成复垦项目。
记者昨日还获悉,闽清灾毁耕地自行复垦工程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约43%。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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