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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斤顶飞上脸工人变“刀疤脸” 因赔偿金起纠纷

2016-08-18 08:10:35  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日报8月18日讯(记者 任思言)“我在工地受伤了,脸上划了一条10多厘米长的伤口,变成了‘刀疤脸’,可是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一个说法。”昨日,来榕务工人员杨师傅拨打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此事。

  记者联系上杨师傅,他介绍,自己是福建闽安消防有限公司的员工。7月23日,他在连江可门港附近的一个工地施工,千斤顶发生故障,反弹打在了他的脸上。“当时我的脸鲜血淋漓,被紧急送到连江县医院治疗。”杨师傅说,伤口创面长度达10多厘米,缝了10多针。

  “由于头部受伤,我一直在医院治疗,目前已经没有医药费了。”杨师傅说,公司先后为他交了2笔医药费,共计9200元,之后就再也没有付过任何费用。

  杨师傅说,他联系了公司好几次,但负责人都说让他自己想办法。由于伤到了脸上的血管和神经,医生表示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恢复,而且脸上的疤痕将伴随一生。

  杨师傅向记者出示了连江县医院开具的会诊单,上面写明杨师傅入院时“右颜面部见一长约15CM的伤口,创缘较整齐,未缝合,有活动出血”,诊断为“颜面部软组织挫裂伤,颅脑外伤”。另一张诊断书则写明“唾液腺肿大,建议往上一级医院继续诊疗”。

  记者随后联系上老杨师傅所在的福建闽安消防有限公司,一名刘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杨师傅的确是公司的员工。“他受伤是自己造成的,我们公司有严格的操作规范,他却违规对千斤顶进行焊接,导致受力不均,发生炸裂伤到了他。”刘先生表示,送杨师傅到医院后,公司先支付了8700元医药费,之后又支付了500元。

  刘先生表示,杨师傅一开始提出赔偿27万元,后面讨价还价又降低到17万元,可是公司对赔偿金额不认同。“希望他去申请工伤鉴定后走法律程序,由劳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来判定应该赔偿的数额。”该负责人表示,对于应该承担的责任,他们绝不推脱。

  连江县劳动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之前杨师傅曾经前来进行咨询,他们已经将相关申请书交给他去填写。“等他把申请书提交给我们,就可以启动工伤鉴定的程序。”该工作人员说。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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