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2016年深化医改工作要点 3类人列为救助对象
福州晚报8月16日讯(记者 张笑雪)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今年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3家市属公立医院试行院长目标年薪制,单病种试点病种数将超过100个,而且将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症患者列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体系新增救助对象。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福州市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我市今年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实行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在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中医院、福州儿童医院试点推行院长目标年薪制,院长年薪水平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今年推进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岗位管理、公开招聘和人员聘用制度,打破编内编外人员的身份界限,保留原有编内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逐步推进编外聘用人员与在编人员同岗同薪。
《要点》规定,今年政府对城乡居民参保补助标准提高到430元/人,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新增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
在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方面,扩大单病种试点病种数至100个以上(包括部分中医优势病种),探索实施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而且,将制定我市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体系实施方案,集中医疗救助资金,将红十字部门的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并入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金,将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症患者列为新增救助对象。
《要点》还提出,要制定出台我市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服务试点方案,探索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保支付、居民付费特需医疗服务相结合的福州模式。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
此外,加快罗源县医院、连江县医院、闽清县中医院等项目建设。实施分级诊疗试点,力争年底全市县域内就诊率达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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