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高一新生接受综合素质评价 作为高校招生参考
福州日报8月11日讯(记者 李白蕾)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如何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近日来自市教育局的消息说,我市将以今年9月入学的2016级高一新生为实验对象,开展为期两年的综合素质评价试点,评价形成的档案将作为高校招生重要参考。这是记者从市教育局给市人大代表的相关建议答复中了解到的。
年初市人代会上,杨俐丽等6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建设福州市“中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的建议》。代表们建议充分利用云平台,大数据技术方案来建设市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大系统,对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过程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并结合学生学业成绩最终形成学生成长档案。同时,市教育部门也要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保障机制,按期对校长、教师开展评比和奖励活动。
据了解,代表们的这一建议与市教育局今年要开展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不谋而合。根据方案,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五个方面:思想品德,重点记录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等日常行为规范情况,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和持续时间;学业水平,重点记录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修和选修课程学习成绩,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身心健康,重点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坚持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情况等;艺术素养,重点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社会实践,重点记录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成果、调查报告等。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依托“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所有高中生入学后均需在系统上建立综合素质档案。每学期末学校要将拟录入系统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进行公示。学生高中毕业前,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要在本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生、班主任、校长签字以及学校盖章后存入学生档案,提供高校招生使用。
市教育局表示,要在全市高中学校全面推行使用《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规章制度。市教育局将定期组织专家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过程和成效进行测评与监控。待2018年12月试点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将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作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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