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8个乡镇18个集中重建安置点选址工作基本完成
福州晚报8月7日讯(记者 张笑雪 林春长 陈木易 张秀冰 实习生 李泽军)市政府日前就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供排水设施和灾毁耕地复垦出台了具体措施。
农村重建户购房有优惠
根据《福州市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受“尼伯特”台风灾害影响的重建户,在2017年元旦前基本完成重建,春节前全面搬入新居。重建对象是指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危房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受灾前已建新房或另购住房的,受灾前无人居住的旧房因灾倒损的,房屋有一定损坏但修复加固后仍可居住的,不列为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对象。重建户将享受政府补助、规费减免、购房优惠等8个方面的扶持政策。
购房优惠政策方面,一是对重建对象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免征契税,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对首次购买普通存量住房的,免收交易手续费。二是加大对重建对象购房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其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购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最优惠政策;鼓励群众购房选择“安家贷”。三是对重建对象购买成套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将户口迁入城镇落户,其医疗、社保、教育享受城镇居民的同等政策。四是重建对象享受优惠政策每户限一套。
闽清永泰供排水设施6个月内修复重建
根据《福州市供排水设施灾后修复重建实施方案》,在保障应急供排水的基础上,6个月内修复重建闽清县、永泰县市政供排水设施,并做好居民自备水井清淤、消毒工作。
根据《福州市灾毁耕地复垦实施方案》,可自行复耕的灾毁耕地,所在地政府应组织群众3个月内完成复耕;需采取工程措施进行复垦的灾毁耕地,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复垦。
5个县市区援建闽清
已对接28个项目
闽清昨日公布“7·9”特大洪灾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最新进展,截至昨日,福清、长乐、马尾、仓山、连江等5个对口援建县(市)区已对接闽清10个方面28个项目,总援建资金1.71亿元。
闽清受灾的超市及农贸市场均已恢复正常营业;35kV及以上线路及各变电站、10kV线路已全面修复正常;各乡镇和各行政村通信已恢复;国省道水毁修复时间为8月31日,县乡道水毁修复时间为9月30日,桥梁(除溪口大桥外)修复时间为11月30日,溪口大桥重建工程预计12月30日完工。
闽清县8个乡镇18个集中重建安置点的选址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中13个选点开始征地、设计。坂东镇集中重建安置点已选址坂东村里洋片,共有214亩可用于安置的用地,其中用于安置受灾户的100亩,拟建宅基地楼房安置260户、套房安置120户,预计8月15日左右施工队进场动工。目前除坂东镇外其他受灾的11个乡镇(梅城镇除梅溪两岸之外的部分)已完成危房初步排查工作,共确定重建户996户。
在公共服务设施方面,受灾严重的六都医院已于7月25日恢复诊疗工作,其余受灾乡镇卫生院全部恢复基本诊疗及门诊预防接种等工作。70家受灾乡村卫生所中,除3家卫生所被冲毁、5家卫生所成危房外,其余62家已全部恢复基本诊疗。8月5日前将全面完成21栋校舍排查鉴定工作,确保秋季正常开学;省璜初中教学综合楼、溪莲小学教学综合楼、二实小教学楼成危房,已拟定重建规划,并已确定搬迁过渡方案。
又讯 昨日,地方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福建省慈善服务协会成立,登记管理机关是福建省民政厅。该协会将在9月5日进行慈善义拍,所得款项全部送到闽清和永泰受灾民众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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