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项目责任人被列“黑名单” 一年内不得接项目
2016-08-05 08:39:32 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晚报8月5日讯(记者 张秀冰)近日,省住建厅根据我省工程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示核实,将周期违规记分累计达150分的刘国初、安冬、林笔章、黄朝晖、陈明生、郑景阳、黄春霖、卢勇津等8名项目责任人列入“黑名单”。所属企业被责令撤销相关人员所承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总监职务,改由符合条件的他人担任。被列入“黑名单”的项目责任人,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完成变更手续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在福建省辖区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任务。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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