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蝉联全省第一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公布的2015年福建省各县(市、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调查结果,显示厦门海沧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010元,连续十年蝉联全省第一。海沧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何能领跑全省?
创新创业,
经营性收入后劲足
院前社是海沧区海沧街道青礁村所辖的一个自然村,地处边界,交通不便。过去,村里不少青壮年宁可抛荒田地,也要外出谋生。成了“空壳村”的院前社,一度面临被拆迁的窘境。
村民陈俊雄了解发展都市休闲农业的相关政策后,与14名村民成立济生缘合作社,以置换、租赁方式,把村里闲置土地改造为“城市菜地”,通过认种、发展会员的形式,短时间内吸引近500名市民认种。
而“城市菜地”每20平方米的年租金就达2400元,较传统菜地每年每亩2.5万元至3.5万元收益翻了一番。“这种经营模式推广后,全村几百亩地实现了集体转型。”陈俊雄说。
东孚街道也不乏村民创业的例子。这里的“母亲河”过芸溪被纳入小流域治理试点后,环境的改善让外出青年觅到商机。返乡村民蔡陆顺经相关部门同意,在自家田地上搭建两间小木屋,办起农家乐,日均营业额5000元以上;从网络公司辞职回村的陈及滨,利用“互联网+”经营民宿,月均收入2.5万元。在这些青年的带动下,片区内已发展农家乐21家、民宿6家,带动就业超过500人,人均月收入增加近3000元。
海沧区城调队队长黄学东分析,与以往从事种植养殖业、个体经营相比,如今,海沧农民更注重依托政策与当地实际,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经营性收入增长更有后劲。这在去年的经济数据中也得到明显体现——海沧农民的经营性收入4674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1.24%。
促进就业,
工资性收入稳增长
除经营性收入,农民可支配收入还包括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以及转移性收入等几个部分。随着海沧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不断增加,需更多就业机会。
如何帮助农民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海沧区人社局等部门通过就业信息平台、进村召开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将企业用工信息反馈给有就业意向的农民,同时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技能等培训。
村民林亚丽原想应聘保育员岗位,但因没相关资格证书未能如愿。不久前,她从微信公众号上得知海沧区人社局开设有保育员培训课程,马上报名参加。经5周培训,她成功拿到职业资格证书,并正式上岗。
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的举措,还包括对企业招聘本地农民实行补贴政策等,同时依托当地的海投、城建、海旅等国有企业,在项目建设中合理招收录用本地农民工。海沧城建集团市政建设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依托于海沧区实施的工资性补贴购买岗位政策,该中心录用35岁以上本地农民或为本地农民提供公益性岗位,都能获得相关补贴。这样做不仅能促进当地失地、失海农民就业,也能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从数据上看,去年海沧农民工资性收入13936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3.32%。“这说明,政府相关部门鼓励就业等增收政策,持续而稳定地推动了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黄学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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