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住房保障方式转变 热点城市不出鼓励购房政策
福州晚报8月3日讯(记者 何佳媛) 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将转变住房保障方式,采取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相结合,并逐步转向租赁补贴为主,实现公租房货币化。我省将对房价上涨过快的二线热点城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抑制地价房价过快上涨,不再出台新的购买住房鼓励政策。
非户籍人口
将可申请公租房
《福建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近日出炉,涉及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5大方面。
去库存方面,到2018年,全省商品房库存规模要比去年底的7500万平方米减少约20%,即在合理控制商品住房项目供地投放规模、保持2016年至2018年销售1亿平方米商品房的基础上,力争再化解15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库存,使全省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其中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力争控制在15个月以内。各设区市本级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基本控制在12个月以内,各县(市)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基本控制在18个月以内。
我省将加大合理购房消费支持力度。对于库存数量大、去化周期长的三四线城市和县,要在落实购买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信贷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扶持合理购房消费的优惠政策,对购买新建商品房按所缴契税给予奖励。
我省将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降低住房保障准入门槛,逐步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将持有居住证、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各市、县(区)政府应引导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规律,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
去产能“保人不保企”
严禁存贷挂钩
去产能方面,到2018年,钢铁压减粗钢产能445万吨,产能总量控制在3500万吨/年左右;压减煤炭产能480万吨/年左右,产能总量控制在1900万吨/年左右。严禁违规建设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对“僵尸企业”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清算注销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遵循“保人不保企”的原则,通过企业转岗、内部退养、再就业、自主创业、社会救助等方式妥善分流安置职工。
去杠杆方面,到2018年,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的比例达到30%,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收费或提高利率的行为。将故意隐匿和转移资产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加大惩处力度。严禁各级政府通过企业举借政府债务、违法违规为企业举债提供担保。
为企业减负降成本
降成本方面,到2018年,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通过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措施,降低企业人力成本;通过电力直接交易、优化天然气价格机制等,降低生产要素成本。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企业经营出现困难的,经认定后可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不超过一年。
补短板方面,到2018年,建成一批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一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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