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校舍春节前完成重建 宏琳厝2019年底前修复
2016-08-03 07:27:51 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日报8月3日讯(记者 柯竞)日前,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福州市文教卫体等公共服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全面推进受灾地区受损校园校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文化站点、各级文保单位等公共服务设施灾后重建、修复工作。
明年上半年
受损文化场馆完成修复
《实施方案》提出,2017年上半年(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前)完成受灾县受损文化场馆修复工作;3年内完成受灾县受损文物建筑全面维修工作;2016年9月底前,完成受损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应急预警广播“村村响”设备以及高山发射台站受损设备的应急抢修,确保公益广播电视信号覆盖面积恢复到受灾前水平。
其中,文物保护方面,今年10月30日前,完成闽清县宏琳厝淤泥彻底清理工作;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对宏琳厝门墙、兔耳(角楼)、第一进书院、第二进、第三进横街倒塌的墙体等修复;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宏琳厝受损建筑的全面修复。
此外,永泰县将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青石寨全面修复工作。
校园校舍春节前
完成重建
《实施方案》提出,原则上可改造修复的学校于今年9月1日开学前完成修复工作,需拆除重建的学校于2017年春节前完成重建工作。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灾毁学校学生新学期的过渡安置工作。
扶持政策方面,市教育局将各县学校受灾情况上报省教育厅,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资金;校舍需加固改造、拆除重建项目争取列入中小学建设(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补助项目,争取省、市级财政资金补助。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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