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108名领导干部上半年被追责 党纪政纪处分25人
2016-07-27 07:49:35 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晚报7月2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昨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上半年全市共对108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
年初以来,福州逐步实现市、县、乡三级主体责任清单全覆盖。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改进检查方式、调整测评分值,真实反映各级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4月,对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排名靠后的2个县(区)、4个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集体约谈,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绩效管理评定的重要依据。
根据省委责任制检查组“问责建议”,福州市共对37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处级干部12名;给予立案调查15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在此基础上,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责任追究人数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均比2015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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